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指标总计35项)满满干货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9-04
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生活必需品,为了保护人群身体健康、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国家以法律形式对水中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各种因素做了量值规定,这就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作为具有法律属性的国家强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保障着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经过历时5年的论证和修订,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将从2023年的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什么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体健康的各种相关因素,以法律形式做量值限定,以及为实现限定量值所做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是具有法律属性的国家强制标准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保障着人民的饮用水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二是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发展历程
1954年 《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1956年 《饮用水15项水质标准》(草案)1957年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选择及水质评价暂行规则》1959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76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TJ20-76)
1985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2001年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6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18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启动修订工作
2022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发布2023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实施
新标准修订背景
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健康资源现行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06年12月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近16年,对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面对我国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验室检测技术的进步和科学水平的提高,以及原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近几年的应用中,逐渐反映出一些问题因此,从2018年3月开始,国家卫计委联合有关部委开展新一轮标准修订工作,经过历时5年的论证和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主要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延续了饮用水安全的基本认知1.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三)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四)二次供水卫生要求(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六)水质检验方法
新标准信息发布
1. 提出并归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 批准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3. 发布与实施:2022年3月15日发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4. 历次版本发布情况:1985年首次发布为GB5749-1985,2006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新标准管控要求新趋势
1.强化从源头到龙头;2.强化科学消毒;3.强化对水质感官的管控;4.强化对新污染物的关注;5.强化普适性和差异性;6.强化水质评价城乡一把尺;7.水质指标落地中国,评估方法对标国际。
新标准发布意义
1. 缩小城乡饮用水水质标准差距;2. 加快设施改造,推动建立高质量供水体系;3. 提高检测能力与应急能力建设,保障供水安全。
来源 | 公共卫生科封面 | 新疆疾控编辑 | 石芮统筹 | 健康教育与促进科 健康南宁 疾控先行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疫情咨询电话:0771-5679678、2430765 疫苗接种电话:0771-56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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