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作为名词时英语怎么说(复数名词用英语怎么说)学会了吗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9-05
如何脚踏实地学习英文写作,写出妙笔生花的文章?
天使爸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人来说,能够像英语母语者一样写作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著名作家严歌苓女士说过:英语写作让我毛发直竖言语之间其实也满怀着对于文字的敬畏那么怎么样才能像一个好的英语写作者靠拢呢?从疲于应付英文写作开始,到厌恶英文写作转性,再到能够从容应对各种英文写作,最后到享受英文写作,任何人其实都可以做到,只要任何人掌握了其中的方法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以大量阅读为实,从模仿迈出第一步英文写作,是一个不断进阶的旅程无限的风光在高处本文授权转载自“爸爸真棒”(id:babazhenbang):K12原创国际化教育平台,致力于理性、深度、有启发的中西融合教育探索。
写作这事儿,孩子也愁,大人也愁:一到年底写汇报,当爸妈的就抱怨,“不会写啊不会写”;而指导起孩子的作文更是一个“愁”今天整理了一下这么多年的中英文写作心得,希望对大家略有裨益谋篇布局(Chapter)1
确定阅读对象首先,要确定文章的阅读对象(Target your audience),明确这篇文章是写给什么样的人,进而设定主旨前几天,读了“一席”的一篇文章,《古巨蜥好几吨重,但在我们智人祖先面前也是枉然》,这篇文章整理自国家博物馆讲解员袁硕的演讲,主要内容是石器时代的历史。
文章从北京猿人的头盖骨讲起,穿插了古人类学家对北京猿人种群有食人风俗的猜想;接下来叙述了人属的故事,也就是我们自己的进化进程,我们的智人祖先仅用了两千年的时间就从北美最北端的阿拉斯加,一直疯狂地血洗到了南美最南端的阿根廷火地岛。
我觉得,文章的主旨:就是希望大家能反思我们是怎样凶狠残酷的物种,文明、civilization对人类是多么重要文章的受众:应该是有情怀的、有文艺特质的、会主动去博物馆的人群如果把这篇文章的的对象,重新设定为。
奇幻小说/电影发烧友的话,那文章的布局可能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比如:题目可以换成《硬科普,你不知道的霍比特人!》或者《霍比特人的前世今生》行文就可以从霍比特人的出现和灭亡开始写,再转入人属的发展过程,最后再讲国博的头盖骨。
如果末尾再来一句“我在国博等你。”就变成了软广,也许对博物馆没兴趣的人也会想去参观一下。
2头脑风暴,收集资料其次,下笔之前,一定要天马行空地想,让南来北往的材料向自己奔涌而来,最后哪些可用,就要根据主旨来遴选。
起承转合(Paragraph)无论英文写作还是中文写作,文章的构建都要依赖于起承转合副词和逻辑关系的钩稽起承转合副词,譬如英文中有 :“furthermore”, “moreover”, “nevertheless”, “however”, “even-though”, “firstly-secondly-thirdly”, “one hand-another hand”…。
中文中有“然而”、“但是”、“之所以-是因为”……总的来说,英语比汉语更structure,英语写作更强调结构副词的运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汉语才是我们的强势母语,当我们需要表达更为复杂内容时,我们会选择汉语。
此时,文章内在逻辑关系钩稽则显得尤为重要。逻辑清晰的两个标准:第一是不重复;第二是不自相矛盾。
如何锤炼一句话?(Sentence)先做两个组句练习。
你会怎么组句呢?分享一个小朋友的答案:练习一“企鹅非非和箱子收到了退回的信”;练习二“小羊采了一把鲜嫩的青菜喂妹妹”小朋友的逻辑是这样的:企鹅非非有一个叫箱子的朋友;小羊是在喂小羊自己妹妹那要表达小朋友的意思,需要怎么组织语言呢?。
“企鹅非非和它的箱子朋友收到了退回的信”“小羊采了一把鲜嫩的青菜喂自己的妹妹”锤炼句子,无非就是分清主谓宾定状补,搞清楚什么词语能做什么成分,当某一成分过于复杂的时候,从句要如何编排此外,一句话除了结构清晰、符合逻辑,还要考虑一些心理认知问题,。
比如说每个句子成分不宜过长,因为这样容易让人看不清主干,理解起来有困难怎么折腾从句,学英语时候肯定都没少练比如,“That he finished writing the composition in such a short time surprised us all.”。
我觉得这样文法更漂亮,但要说容易理解,我可能prefer这么表达“It surprised us all that he finished writing the composition in such a short time.”
人的瞬间认知是非常有限的,一般潜意识一次只能记住5-9个数字,所以一旦写的东西超出读者瞬间能理解的程度,可看性就下降的非常快,在商务环境中,这样的表述就是灾难但有一个特例,硕士生写thesis和博士生写journal,对于academic article,您就随意带从句吧,有时候一段话只有一句,也不奇怪,尽管考验导师和viewer的阅读能力吧。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之 词汇(Word)词汇的积累,无论对外文学习还是汉语学习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学习方法堪称异曲同工词汇的来源多种多样,阅读古籍经典、红头文件、药物说明书、看电影,等等看过之后,最好分门别类地记录下来。
1根据语境要求的分类第一种是正式和非正式、口语和书面的分类,这个很重要,可以学会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假设,一对情侣在十里桃花的春风里你侬我侬,这姑娘忽然来一句,“卧槽,我脚得我比花好看多了”这是不是很煞风景,如果来一句“含笑问檀郎,花强妾貌强?”是不是会好点?。
2根据词性、词义的分类次一级分类,可以是同义词、反义词、递进词的归集《纸牌屋》里面的一个桥段,让我记忆犹新Thomas陪Claire献血, Claire对Thomas说:“你管这个叫什么颜色,猩红色(Scarlet)。
不贴切,也不是深红(Crimson)或褐红(Maroon)” Thomas回答说:“洋红色么(Carmine)?” Claire于是说:“作家果然不一样”这就是一个好的色彩词语集合,都是红色,可红色和红色大不同。
看电视,只看滚床单,那就是看热闹,带着发现的眼光看就是看门道3写作也可勤能补拙此外,这个事情充分说明了作家也需要训练,写作可以练习中国人常说“文章本天成, 妙手偶得之” 在我看来,这话对也不对比如“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 这个叫天成,就好像“宝钗易得,黛玉难寻” 同样的绝响,还有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作者都好似只为这一件作品而生而我们这种寻常人,表情达意写清楚就好啦,弄好了还能在新概念作文比赛中获个奖我看过一篇文章,某个新概念获奖者回忆自己的写作之路,就是一小在少年宫老师的带领下,。
不断地阅读、速写、背诵不管在哪方面想有所建树,唯“勤”不可4学会利用搜索工具再有,学会用google(如果可以,特别是google scholar)和百度比如前文《纸牌屋》的情节,我只记得Clair晕倒和他们讨论红色的事情,细节已经不能recall了,但写文章不能这么笼统,太抽象就不说明问题,文章就不够立体。
于是只能求助于百度,首先我把“晕倒”、“Thomas和Claire”、“医院”……作为Key words去寻找,都未果然后我想找分集中英文对白,结果豆*上的文档,既不让我免费下载也不让我search key word,那在几百页的对白中找到这么个情节,也堪比大海里找MH370了。
最后,我去查了分集剧情简介,终于locate到了第三季第11集,这样再回翻分集对白还想分享一个个人看法,慎用网络词汇、尽量不要中英文混杂虽然说语言要发展,网络使我们的用语更丰富,但是插科打诨的话多了,总是让人绝得格局不大、境界不高。
不能把英语汉语厘清,本身就是语言造诣不够高的表现,比如我自己[捂脸] [捂脸]
说文解字英文说到词基本也就结束了,但汉语不一样,汉语单字就能表意,比如“日上”,其实就是两个词,这种情况在古文中更多多揣摩字,有时候会有茅塞顿开的感觉,有点意思另外就是用电脑码字,千万别打错别字;手写的话,不需要漂亮,但一定要写清楚;不然会使沟通变得不顺畅。
即便是几千字的文章,一个错别字都非常扎眼对于写了几千字的作者,一个错别字可能会是他的盲点,怎么校稿也校不出来,但对于读者,一个错别字就好像美玉上的一点杂质,分外地耀眼写作这个事,还是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很难使每个人都喜欢。
有些观点、表达方式,真的就是彼之砒霜,吾之蜜糖所以,只要你想写,就尽管写吧,勇气比什么都重要,表达是每个人的权利,思辨精神都该得到尊重萨菲尔18条威廉·萨菲尔:任美国《纽约时报》政治专栏作家多年,曾经为美国总统起草讲话稿。
萨菲尔身为记者兼作家,十分关注英语写作问题萨菲尔关注的语言使用领域非常广泛,不仅限于政治话语
威廉·萨菲尔1Remember to never split an infinitive.要记住,动词不定式不能分开这句英文中的to split是动词不定式,其中的to和split应该是“亲密无间”的,中间不能让“第三者”(never)插足。
如果按照这条规则,这句英文应该这么说:Remember never to split an infinitive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在动词不定式之间加入一个副词甚至是一条短语都是可以的,不能算错比如:To boldly go where no man has gone before(大胆走向人类从未涉足的地方)。
语法规则只能描述英语语言使用的一般规则,在很多时候都有例外生活在不同英语国家的人有着一定程度上不同的用语习惯,也自然会在一些英语语言的用法上存在争议萨菲尔并不否认这一点2Everyone should be careful to use a singular pronoun with singular nouns in their writing.
每个人都应当在写作中注意名词和代词的单复数用法这句英文本身没有语法错误,是正确的但矛盾之处在于,提倡不要使用被动语态的萨菲尔,自己却用了被动语态萨菲尔反其道而行之,比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少用被动语态效果要好得多。
如果用主动语态,原句应改为:Never use the passive voice不过笔者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被动语态也有被动语态的用处,杜绝被动语态是不可能的3Do not put statements in the negative form. 。
不要让陈述句以否定形式出现这句否定祈使句虽然有些拗口,但从语法上讲并没有错,只不过在语气方面跟陈述句有些差别而已如果用陈述句表达,这句话可以说成:Statements should be put in the positive form。
萨菲尔第3条是在提醒人们,陈述句给人以心平气和的感觉,而否定祈使句给人以居高临下的感觉,像是在警告别人或在给别人下命令,尽量不要使用4Verbs have to agree with their subjects.
动词形式须与主语的单复数保持一致单词subject作“主语”讲时是不可数名词,所以,此处的英文原句应改为:Verbs have to agree with the subject在英语中,即使主语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物构成的,指代“主语”用的subject也不能加s。
以The girl and the boy are good friends为例,虽然这句话的主语(the girl and the boy)是一个复数概念,但在用英文翻译“这句话的主语”时,那也是the subject of this sentence,而不是the subjects of this sentence。
萨菲尔第4条是在告诫读者,不要因为原句的主语是复数,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指代主语时用的subject也应该是复数英语主谓一致大体包含语法一致、意义一致、就近一致三种情况,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比如,the media(媒体)、 the police(警方)、 the data(数据)、 the team(团队)和the family(家庭)作主语时,谓语动词是用单数还是复数呢?。
5Proofread carefully to see if you words out. 仔细审读,看看你是否遗漏了单词这句话的后半截(从句)没有谓语动词,显然是“丢词”了如果把话说完整,这句话应该是:Proofread carefully to see if you have left words out。
当然,正确的说法不止这一种从第5条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萨菲尔式幽默:本想提醒读者仔细校对,以免有所疏漏,结果他自己写的句子就遗漏了单词遗漏单词的情况谁都会遇到,所以仔细校对非常必要,尤其是那些“气呵成”的段落。
不仅如此,自己的文章自己校对容易产生视觉疲劳,请别人校对更容发现错误6If you reread your work, you can find on rereading a great deal of repetition can be avoided by rereading and editing.
如果你再次阅读你的作品,那么你会发现有很多重复之处在这句英文中,有好几处不必要的重复这句话本来是想提醒人们,写句子时要精练,不要重复表达,但原句本身却有多处重复这句英文比较精练的说法可以是:If you reread your work, you will find much repetition can be edited out。
现实生活中,作者们往往很珍惜自己的写作成果,不愿意轻易删除自己文章中的字词,这是难以克服的通病7A writer must not shift your point of view. 作者不可转变自己的观点。
原句中的shift与change意思相近,如果把句子改为A writer must not change your point of view,可能更容易理解从语法和含义两方面来讲,这两个句子都说得通,且含义与You should not change your point of view because of the bloody writer类似。
但这并不是萨菲尔想表达的意思萨菲尔其实想表达的是:A writer must not shift his/her point of view英文原句的问题在于误用了人称代词,没有和主语保持一致在指代a writer时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单数,而非第二人称单数。
在男女平等的年代,作家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所以此处的人称代词应该是his/her或者,是否该按字母顺序写为her/his?8And don’t start a sentence with a conjunction.
不要在句子开头使用连词这一条提出了两个问题:(1)不要在句子开头使用连词然而,萨菲尔在原文句首就用了连词and虽然多数人可能觉得读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句首出现连词是不正确的(2)括号中的句子是要提醒作家,介词不应该出现在句子末尾。
这两句话可以改为:Don’t start a sentence with a conjunction.(Remember, too, that it is a terrible thing to end a 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不过,很多人觉得句末是可以用介词的。
还记得丘吉尔怎么讽刺删改他句末介词的编辑吗?他说:This is the sort of bloody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这TMD是一种我不能容忍的胡言乱语)。
9Don’t overuse exclamation marks! 不要过度使用感叹号!感叹号也称惊叹号、叹号,在英语的句号(圆点)之上加一个竖线条即可构成在英语中,表示强烈情感或大声喊叫时会用到感叹号;感叹号单独出现时表示“警告”或“警示”。
在汉语中,似乎凡是表达强烈感情的句子,句末都要使用感叹号无论是表示赞颂、喜悦、愤怒、叹息、惊讶、哀伤、命令、祈求,还是在“哎”、“呀”、“啊”等叹词之后,汉语都要用感叹号中文使用感叹号的频率高,英文使用感叹号的频率低。
所以,中国人用英语写作时更需要慎用感叹号!!!!So, don’t overuse exclamation mark.10Place pronouns as close as possible,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to their antecedents.特别是在含10个或10个以上单词的长句中,关系代词应尽量靠近先行词这句英文中的第二个单词pronoun(s)指“关系代词”,末尾的antecedent(s)是“先行词”的意思。
萨菲尔本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关系代词要尽可能靠近先行词但在原句中,“pronouns”(关系代词)和“antecedents”(先行词)两个单词相隔甚远,一个在句首,另一个在句尾,被“……as close as possible,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to their……”隔开了。
若从语法角度进行认真分析,这句话实际上的关系代词是“as”(引导非限制性定语),先行词是“sentences”这句话或可改为:Place pronouns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eir antecedents, especially in long sentences, as of 10 or more words。
这样的修改,既缩短了“pronouns”和 “antecedents”之间的距离,又保持了“sentences”和“as”之间的零距离11Writing carefully, dangling participles must be avoided.
认真写作,避免使用悬垂分词单词dangle本义是“晃来晃去、摇摆不定”,因此语法术语dangling participle常被译为“悬垂分词”(原句中的writing即是悬垂分词)之所以叫“悬垂分词”,是因为分词的逻辑主语被省去,可能导致其逻辑主语“悬而未决”,并不明确。
例如:Reaching the station, the sun came out(到了车站,太阳出来了)在这个例子中,主句的主语是the sun(太阳),但显然the sun不是分词reaching the station的逻辑主语(不是“太阳到了车站”)。
在现代英语中,除固定用法(frankly speaking,judging from等)外,“悬垂分词”一般被认为是错误用法但若主句的主语和分词的逻辑主语一致,则分词的逻辑主语可以省去,现代英语认可这种用法。
比如:Walking down the street, he saw the beautiful trees(他沿街漫步,看到了美丽的树木)在这句话中,分词walking down the street的逻辑主语也是“he”。
因此,根据萨菲尔的建议,原话可改为:You should avoid(using)dangling participles12If any word is improper at the end of a sentence, a linking verb is.
联系动词不适合出现在句末在英语中,联系动词不仅包括be动词的各种形式(如am,is,are等),还包括appear,become,feel,look,remain,seem,sound等等英文原句末尾出现的联系动词(is)是萨菲尔用错误指出错误的文字游戏。
与板着面孔一本正经地说教不同,萨菲尔通过文字游戏在谈笑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句话或可改为:A linking verb is the most improper word (to appear) at the end of a sentence。
13Take the bull by the hand and avoid mixing metaphors.避免用错成语隐喻中的单词句首的take the bull by the hand是对成语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的误用。
英语单词bull指“公牛”,horn(s)是“牛角”的意思这条英语成语的字面意思是“抓住公牛的两只角”,比喻“勇敢地面对困难或危险”所以,萨菲尔原句应改为: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 and avoid mixing metaphors。
跟汉语成语一样,英语成语(idioms)也是约定俗称的:结构固定,含义明确由于读音或意思相近,人们很容易用错成语比如:澳大利亚英语中有better than a poke in the eye with a burnt stick(比用烧焦的木棍戳眼睛好),很多人将burnt误用为blunt。
再比如:人们在使用汉语成语“励精图治”和“兵荒马乱”时,常常将“励”误写作“厉”,将“荒”误写为“慌”由于英语成语在不同国家存在不同变体,所以英语成语被误用的情况更加复杂如:英语成语a storm in a teacup(本义是“茶杯里的风暴”,引申含义为“小题大做”),可以说成a storm in a teapot,a tempest in a teacup或者a tempest in a teapot吗?。
14Avoid trendy locutions that sound flaky.避免使用听起来十分怪异的时髦用语这句英文中,trendy locutions是“时髦用语”的意思,美国俚语flaky形容人的行为“极古怪”或想法“很离奇”。
萨菲尔认为,作者不应该为了博人眼球而随意使用flaky这样的俚语,因为把俚语当做“时髦语言”,轻者会让人感觉十分怪异,甚者会影响阅读,达不到交流的目的当然,如果某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别人的关注,那就尽管不分场合、不分时宜地使用“时髦用语”,因为那样的语言听起来确实很拽(zhuǎi)。
据此,英文原句可改为:Avoid trendy locutions that sound odd15Everyone should be careful to use a singular pronoun with singular nouns in their writing.
每个人都应当在写作中注意名词和代词的单复数用法在传统英语中,类似Everybody has his own view of what had happened(对于所发生的事情,各人有各人的看法)的句子是正确的,因为在过去阳性代词(如his)在指代人群中的个体时涵盖了阴性代词(如her)的概念。
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要求书写自己的“herstory”,复数代词(如they,them,their等)被赋予了中性含义,例如:Everybody said they could help(大家都说自己能帮忙)。
但是,这种用法多出现在口语中在书面语言中,则需要将he or she,him or her,his or her毫不含糊地完整表达出来,如:Everybody has his or her own view(s)。
这里的名词view用单数或复数似乎影响不大,因为都表达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看法”的意思但若以Somebody has lost his or her car keys为例,却看不出到底丢了几把汽车钥匙。
为了避免名词单复数的使用引起的歧义,较稳妥的办法是改写不定代词作主语的句子所以,萨菲尔原句可改为:You should be careful to use singular pronouns with singular nouns in your writing。
16Always pick on the correct idiom. 正确选用动词短语单词pick是“挑选”或“选择”的意思,不含贬义;而动词短语pick on(somebody)的两个含义均含贬义:其含义之一是“专挑某人惩罚、批评或责备”,即“专找某人的茬”;它的另一含义是“专挑某人做某事(尤其是别人不情愿做的、令人厌恶的事)”,如:The boss picked on me to announce the bad news(老板偏偏选中我去宣布着个坏消息)。
所以,英文原句应改为:Always pick the correct idiom萨菲尔第16条提醒人们,要正确使用动词短语英语动词短语数量很多,很容易混淆从萨菲尔第16条可以看出,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容易犯这类错误。
17The adverb always follows the verb.副词总是跟在动词之后一般来讲,副词以-ly结尾,如slowly(慢慢地)、suddenly(突然地)等当然,并不是所有以-ly结尾的单词都是副词,friendly、 lovely、 lively、 lonely、 orderly、 timely等都是形容词。
副词可以用来表示时间、程度、方式、地点和方位等,如:Shewalks slowly(她走得慢)和He works hard(他工作努力)在这两个例句中,副词(slowly和hard)跟在动词(walk和work)之后,这是英语语法的基本规则。
若按照词序来讲,动词在句中位置靠前,副词位置靠后,但在原句中,恰好是adverb(副词)在前,verb(动词)在后若读者反复琢磨,便可领会萨菲尔文字游戏中包含的幽默萨菲尔原句本身并没有错如果你不愿意幽默地表达,那么你还可以说:The adverb should be placed after the verb。
18Last but not least, avoid clichés like the plague; seek viable alternatives.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要像躲避瘟疫一样避免使用陈词滥调;要寻求切实可行的替代说法。
英语口语“to avoid someone or something like the plague”(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某人或某事)即为clichés(陈词滥调),让人读过之后味同嚼蜡那么,究竟哪些说法属于陈词滥调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在1608年首次出版的莎翁作品《李尔王》中曾出现过类似last but not least的说法:although the last, not least现在,有人喜欢说last but not least,也有不少人不情愿用这条短语。
那么,萨菲尔认为last but not least是陈词滥调吗?这个真不好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萨菲尔认为avoid … like the plague是陈词滥调所以,原句可改为:Last but not least, avoid clichés; seek viable altern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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