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惨烈车祸(南京惨烈车祸2022年9月死亡)怎么可以错过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1-0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事故是这样的:2022年8月20日16时20分许,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 C地块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事故是这样的:2022年8月20日16时20分许,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 C地块项目工地,在1#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塔机倒塌事故,
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75万元人民币。
熟悉建筑法规的都知道,死亡超过三人就是较大事故了处理的流程和一般事故是不一样的!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塔吊安装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操作!现场事后检查发现:在塔机安装过程中,过渡节分别与预埋支腿和基础节连接,上下连接面各有4个角8个接头,共需要安装16根销轴。
然而现场共有5根销轴未安装,1根销轴未安装到位如此的疏忽大意,不出问题都难!
安装公司工人在安装过程违规作业,没有检查塔吊基础固定情况!
间接原因,又是监理监理单位备案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项目监理部实际负责人代项目备案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私自使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重大!出了事故,现场监理人员都要被处理的!。
最后看来事故处理建议:1.朱某某,江苏庞源G24C地块项目现场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彭某,江苏庞源常务副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孙某,中衡监理G24C地块项目监理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王某乙,中衡监理G24C地块项目监理部实际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印某某,张家港中联。
技术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上面的处理结果可以看出,塔吊安装单位被处理两人,监理单位两人,塔吊生产单位一人很奇怪吧,没看到总承包单位的人被处理监理单位真心就是“背锅侠
”,监理责任比总包施工单位的责任大吗?没处理总包单位真的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各位工程师们怎么看待这个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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