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莆田(百度莆田鞋)没想到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2-13
“莆田鞋图形”商标注册成功,与普通商标有何不同?会产生什么影响?本文区分普通商标与集体商标,对此事件予以评价。
一、前言 2021年3月29日,莆田鞋品牌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文称“‘莆田鞋’集体商标成功注册”,引起热议。
图1:百度“莆田鞋”资讯指数 日前,笔者通过百度搜索检索“莆田鞋”,可以看到百度百科中两个结果,一个为“莆田鞋(集体商标)”,另一个为“莆田鞋(违法A货产品)”,从两百度百科更新时间来看,前者创设于“2021年6月13日”,最后更新于“2022年3月30日”,后者则创设于“2021年6月19日”,最后更新于“2021年11月10日”;而从词条含义来看,前者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后者则无视知识产权规则。
两个截然不同的义项出现在同一词条下,着实有些讽刺那么,莆田鞋为何会产生两个词条以及“莆田鞋”集体商标的注册意味着什么呢?
图2:百度搜索“莆田鞋”结果二、莆田鞋历史 莆田鞋的历史可追溯至清朝光绪年间,彼时莆田便已有了多家鞋铺后莆田制鞋行业历经一系列变革,直至1983年行政区划变更后,莆田市迅速成为“鞋城”1987年,其中的佼佼者莆田鞋革厂引进八条运动鞋生产线,生产“耐克”“阿迪达斯”“彪马”等名牌运动鞋,并依照从名牌运动鞋生产的技术,创设了“三路”牌运动鞋,但该品牌最终没落在与国内外众多鞋业品牌的斗争中。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给了以代工为主的莆田鞋业一次重创鞋企倒闭、老板跑路成了当时的常态部分下岗工人凭着从鞋厂学到的技术与从破产企业瓜分到的机器、鞋料等,开始悄悄地办起了以制作仿制鞋为生的家庭作坊现如今,这些从家庭作坊做起来的小档铺,大多已经有了自己的工厂或者合作工厂,其打着“高仿1:1版本”“原单品质顶级复刻”等口号,在微信、Instagram(以下简称“Ins”)上攻城略地,有人甚至在Ins上成了网红,赚得盆满钵满。
莆田仿制鞋的质量如何呢?据说有人曾经拿着一双真NB,和一双专柜确认假的NB,去进行质量检测经过了耐磨测试、抗弯折测试和剥离测试后,发现除了剥离测试中鞋底稍微容易剥落一些之外,假鞋和真鞋的质量几乎没有区别。
曾几何时,“让世界都穿得起名牌鞋”的口号在莆田坊间流传,但却因一系列不被法律认可的操作使得这句话显得莫名讽刺,甚至使部分消费者谈“莆田鞋”色变这使得前述与正品质量几乎相当的莆田鞋只能在灰色地带游走,始终无法走上台面。
图3:Ins上的莆田卖家
图4:Ins上莆田鞋搜索结果三、莆田鞋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异同 2021年6月3日,莆田市鞋业协会在第25类商标上注册了“莆田鞋”商标及两个图形商标,次日,该协会又注册了“PUTIAN SHOES”商标,截至目前,其中一枚图形商标已经获得了注册(如下图),其余商标均在等待实质审查或等待驳回复审过程中。
本节将对一些问题予以解答 (一)何为集体商标? 在获得注册的图形商标详情页面,我们可以看到该枚商标类型为“集体”,即该枚商标是“集体商标”那么,何为集体商标呢?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简言之,集体商标可以将作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集体成员与该集体之外的其他提供者相区分 ( 二)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何异同?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一样,都具有识别功能、商誉承载功能和品质指示功能。
但在如下方面存在区别: (1)申请主体不同集体商标的申请人仅能系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不能注册集体商标,普通商标无此限制 (2)申请所需材料不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除了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与集体成员名单,前者需要包括①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②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③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④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⑤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⑥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后者则需要包括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申请普通商标无前述要求。
(3)公告内容不同集体商标除公告商标基本信息外,还包括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普通商标仅公告商标基本信息即可 (4)获取使用许可方式不同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非集体成员则需加入集体组织后才可使用集体商标;而非普通商标许可人可通过与商标权人签署商标许可协议获取授权。
(5)商标对外许可方式不同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三)会否产生“潼关肉夹馍”或“逍遥镇胡辣汤”类似维权事件?。
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潼关肉夹馍”与“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事件均系相关协会注册了集体商标后,因商户使用了带“潼关”“逍遥镇”字样的店铺招牌而进行维权莆田市鞋业协会此次注册成功的商标系图形商标,以鞋带为创意,分别画出了“p”“t”标识,具有较高的识别性,与前两者以集体商标方式注册的地理标志不同。
该标志属于臆造标识,对于未成为集体成员的企业来说,擅自使用该商标难谓“善意”同时,因不像“潼关肉夹馍”与“逍遥镇胡辣汤”这两个地理标志,该商标注册前市面上并不存在大量相同或者相近的识标识,尚不存在如前两者那般大量维权的基础。
那么,如果“莆田鞋”集体商标成功注册,在莆田市的非集体组织成员能否使用“莆田鞋”标识呢?笔者持肯定态度首先,《商标法》对于地名商标的使用有例外的规定,即“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此外,如他人存在在先使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亦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图4:莆田鞋图形商标四、结语 莆田市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自产到外销,经历了百年风雨从质量检测结果来看,其质量亦可排到前列,但却未在此诞生出知名品牌反而只能通过模仿名牌产品,游走于违法地带,不得不令人唏嘘。
与莆田系鞋企的代工之路不同,福建省晋江市作为我国另一个中国鞋都,从一开始就坚定了创设品牌的道路,诞生了42个民族体育品牌以及3家体育上市公司,其中的安踏、特步、361°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现今,“莆田鞋图形”标识的成功注册意味着其已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笔者希望,莆田鞋能在此基础上,打造自己的品牌产品,使莆田这百年鞋城可以在新时代继续闪耀。
李翀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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