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纷挽回_情感挽回案件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05-10
婚恋中情感出现问题,花钱进行情感挽回咨询服务,但最终未成功,消费者能否要求服务方退费?唐某与其女友在恋爱中产生矛盾,为挽回情感,2022年7月10日,唐某与缘达公司签订《情感咨询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缘达公司为唐某提供情感咨询服务,包括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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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典”

槐法案例【2023】155婚恋中情感出现问题,花钱进行情感挽回咨询服务,但最终未成功,消费者能否要求服务方退费?本期以案说“典”,通过槐荫法院相慧法官审理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案情回顾
唐某与其女友在恋爱中产生矛盾,为挽回情感,2022年7月10日,唐某与缘达公司签订《情感咨询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缘达公司为唐某提供情感咨询服务,包括线上专业导师辅导沟通技巧、答疑解惑等,线下上门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矛盾调节等;咨询服务费共3万元;缘达公司不能保证100%挽回情感成功,如唐某对咨询服务不满,可申请更换导师。
合同签订后,唐某十日内分三次向缘达公司支付了全部费用缘达公司向唐某提供了线上辅导、咨询及现场与唐某女友沟通的服务,但最终没能挽回唐某的情感唐某认为缘达公司未能进行有效服务,故诉至槐荫区法院,请求判令缘达公司向其退还服务费3万元。
缘达公司辩称,其已依约向唐某提供情感咨询服务,因情感不受人控制,本公司在合同中明确不能保证100%成功,故唐某要求退费没有依据。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缘达公司应否向唐某退还费用?
法院审理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与缘达公司协商一致,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涉案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本案中,缘达公司接受唐某委托后,在微信上为唐某提供了咨询服务,在线下两次到唐某所在地进行现场调解,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唐某主张缘达公司未能帮其挽回感情违背了合同目的,但其未能举证证实缘达公司曾向其承诺100%的成功率根据涉案合同及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可以看出唐某对于调解不成有心理预期,并向缘达公司员工询问如调解不成如何退费的问题,而缘达公司员工在微信聊天及通话中均表示了如果没有挽回成功可以退还50%左右费用的意思。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缘达公司员工关于退费的承诺虽未在合同中体现,但其系履行公司的工作任务,该承诺对公司发生效力法院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缘达公司的承诺,认定缘达公司应向唐某返还服务费,数额酌定为15000元。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缘达公司向唐某返还服务费15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情感咨询服务合同纠纷关于此类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情感咨询服务合同关系具有一定的道德及个人隐私属性,一方支付价款以追求爱情,情感咨询服务机构收取费用以促成爱情,此类行为虽与传统的道德观念有一定程度的偏离,但并未实质性违背公序良俗,因此一般而言,此类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但该类合同的履行效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可以参照,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当消费者不满意服务效果时,服务机构应否退费?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情况、履行时间、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等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双方对退费情形及退费标准有明确约定(如本案),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结合前述因素协商或酌定适当的退费比例法官提醒:遇到感情问题,首先应清醒地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根源,确有需要进行咨询指导的,要选择专业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明晰服务内容及对价,合理预期、理性消费。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来源:槐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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